引言
近期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法规进行了修改,加强了对这类特殊药品的严格分类管控和追溯管理。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了其药用类和非药用类的分类标准及调整机制,同时强化了对其滥用的监测和目录的动态调整。此外,新增条款规定建立追溯管理体系,针对处方管理、保存和信息报送等环节也提出了具体要求,进一步完善了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全链条监管体系[1]。
上一期推文,我们已经以名词解释的形式梳理了麻、精药品基础知识相关的重要概念。今天,我们将继续围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重点,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些规定的意义与执行细则。
名词 Q&A
Q1:什么是“五专”管理制度?
根据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》,医院所用的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(以下简称麻、精药品),应严格实行“五专制度”,即:专人负责、专库(柜)加锁、专用处方、专用账册、专册登记(详见表1)。
表1 “五专”管理制度[2]
总结来说:
Q3:什么是《印鉴卡》?
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、精药品,应当取得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》(简称《印鉴卡》),并凭《印鉴卡》向本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、精药品(详见表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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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来说:《印鉴卡》是为加强麻、精药品的采购与使用管理,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而制定的管理工具,是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麻、精药品的凭证。
结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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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译:张诗笛 审校:沈怡
参考文献
*仅供医疗专业人士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