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杉类药物是妇科恶性肿瘤常用化疗药物,广泛用于卵巢癌、宫颈癌、子宫内膜癌等妇科肿瘤的辅助治疗。为使临床医师合理应用紫杉类药物,规范诊疗行为,中华医学会妇科肿瘤学分会组织专家讨论并形成了《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》,并于2019年9月发布。
该共识指出,紫杉醇脂质体较普通紫杉醇更易从血管渗透入肿瘤组织,具有淋巴结和网状内皮系统组织器官被动靶向性,治疗作用增强,心、肾毒性降低等优点。《共识》推荐:
初始化疗(Ⅱ~Ⅳ期)患者可使用紫杉醇脂质体+卡铂,方案为:紫杉醇脂质体175mg/m2,静脉滴注,D1;卡铂AUC=5,静脉滴注,D1;q3w,6个周期。铂敏感复发患者可使用紫杉醇脂质体+卡铂,方案为:紫杉醇脂质体135~175mg/m2,静脉滴注,D1;卡铂300mg/m2,静脉滴注,D1,q3w。《共识》还强调了紫杉醇脂质体在安全性方面的优势,过敏反应、神经毒性发生率更低。
撰稿:Doreen 审校:Jessie
参考文献:
李小平,姜洁,尹如铁,等.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[J].中国医学前沿杂志(电子版),2019,11(09):57-6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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